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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2
内容简介: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办理、审批
一、申请条件
木材经营(加工)申报表;固定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合法、稳定的原料来源;相应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依据
《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申请领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与其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有能够正确识别、检验木材的人员。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并符合本地木材经营加工规划布局的,颁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材料
1 | 单位或个人申请 [格式文本下载] |
单位或个人申请原件 | 依据 | 贵州省人民政府第94号文件 |
2 | 具有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场所、设备证明材料 | 具有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场所、设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供 | 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_政府令第94号20061001第六条:申请领取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与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由能够正确识别、检验木材的人员。 |
3 | 有正确认别、检验木材人员证明材料 | 有正确认别、检验木材人员证明材料原件 | 申请人提供 | 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_政府令第94号20061001第六条:申请领取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与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由能够正确识别、检验木材的人员。 |
4 | 符合本地木材经营加工规划布局的相关材料 | 符合本地木材经营加工规划布局的相关材料原件 | 申请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