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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官网2016年工作总结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6-02


内容简介: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州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十二届人代会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资源增量,林业增效,群众增收”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全县全体林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我县2016年林业总结如下

一、2016年林业工作完成情况

(一)造林绿化工作

2016年完成人工造林 12337亩,其中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100亩,2015年州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6218亩,2015年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县级财政造林4109亩;完成迹地更新11066亩;完成楠竹低产林改造2000亩,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3000亩;完成9个重点村寨及21条重点通村硬化公路绿化和一条省道公路绿化70公里和面上"四旁绿化"21万株,预计投入营造林资金2100万元。完成各类林木育苗1368亩,计划产苗量500余万株,其中杉木苗54亩170万株;油茶苗13亩60万株,绿化苗木1300亩270万株;完成义务植树等完成47.5株;完成中幼林抚育12万亩。

(二)林改后续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林权登记审核及林权档案归档入库工作。截止2016年10月底共受理审核各类林权登记100户(其中:初始登记85户、更正登记16户、变更登记7户、补办登记5户),涉及宗地342宗(其中初始登记292宗,变更登记14宗、更正登记24宗、补办登记12宗),共计面积12298.3亩(其中初始登记8736.3亩、变更登记476.1亩、更正登记2572.3亩、补办登记513.6亩),发放林权证100本(其中初始登记70本、变更登记15本、更正登记11本、补办4本);注销林权证8本。

继续开展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各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积极做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指导工作。新增组建了锦屏县湘黔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帮助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该合作社充分发挥林间空地优势种植射干、白术、白芨等中药材508亩。

四是积极创建林下经济建设工作。重新编制《锦屏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并拟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做好锦屏县春蕾林场林下养鸡、锦屏县湘黔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种植等技术指导工作,为湘黔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目前申报项目正在待批当中)。目前,我县林下养鸡存栏数达10万余只,利用林地面积10万余亩,产值达300万元;林下种植钩藤3.7万亩,林下种植金银花近1400亩。

五是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及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工作。我县符合政策性森林承保条件的林地面积有170.45万亩,其中,公益林有65.02万亩,商品林有105.43万亩。为正确抓好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我局积极配合县财产保险公司做好宣传、承保确认书的签订等工作,截止10月底,已完成全县65.02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公益林参保面积38.02万亩、地方公益林参保面积17万亩涉及村数189个、户数18900户的承保书签订确认)。

六是认真抓好林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止10月底,2016年新增山林权属纠纷案件50起,共调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42件,其中:达成协议的纠纷案件30件,作出处理决定书的纠纷案件12件。

(三)木材生产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政策。根据《省林业厅关于预下达2016年森林采伐及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2016]黔林资通8号)要求,为县政府提交了全县2016年木材生产计划预安排方案,县人民政府于3月1下达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预安排全县2016年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2016]-20号)。我县按照相关规定,认真作好商品材采伐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截止10月底,全县共批复商品材采伐小班1095个,面积1052.27公顷,蓄积157269.99立方米,出材量109366.39立方米,其中主伐小班1069个,面积991.21公顷,蓄积154601.7立方米,出材量107569.78立方米;其他采伐15个,面积38.29公顷,蓄积1394.55立方米,出材量907.76立方米。低产林改造小班11个,面积22.77公顷,蓄积1273.74立方米,出材量888.85立方米。截止10月底,已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44份,蓄积153063.23立方米,出材量110967.81立方米。其中商品材采伐证968份,蓄积147059.65立方米,出材量106787.39立方米;民用材采伐证476份,蓄积6004.58立方米,出材量4180.42立方米。

二是切实规范木材运输管理,实行木材收购凭证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理木材运输证878份,销售木材44902立方米,其中:杉(松)原木1152立方米,锯材4625立方米,人造板(细木工板、指接板、建筑模板)39125立方米。共查验各类出境木材运输车辆896车次,查验各类出境木材49965.28立方米。

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经营秩序。严格按照《锦屏县木材生产经营及迹地更新管理暂行规定》和《锦屏县木材加工清理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无证经营木材加工厂(点)清理整顿,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行木材收购凭证和木材经营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木材加工市场。严格木材加强许可证年审制度,根据《省林业厅关于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6]黔林资通178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6年4月-5月开展了全县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及换证工作。经统计,全县换发新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企业38户,其中:上规模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19户,纯木材经营企业1户,乡镇木材来料加工点1户,小型家具及工艺品生产加工企业15户,竹制品加工企业2户。

(四)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以"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为首的各项行动,大力打击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84起,其中,滥伐林木57起,森林失火案7起,盗伐林木案15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起,破49起,破案率为58.3%,依法起诉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74人,采取强制措施14人,其中,逮捕9人,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6人,追缴木材854.1206立方米。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10起,查处110起,其中,行政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罚款300元;滥伐林木案17起,行政处罚17人,罚款16700元;违法占用林地案件88起,行政处罚13人,罚款173005元;违法收购木材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没收违法所得12275元,查处率100%。建立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补植复绿"机制,目前,已签订补植复绿协议的案件有18起,生态损失补植复绿面积1017.5亩,缴纳生态损失恢复费72480元。

二是认真落实好责任制,通过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督查以及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等有力措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发生较大森林火灾2起,总过火面积2.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4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03万亩(均为轻度),防治面积2.988万亩,全部采用无公害防治。

三是加大林地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合法使用林地行为。2016年共受理申请使用林地建设项目13个,全部上报省林厅。截止10月底,有13个项目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使用林地面积39.1223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78.2206万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88起,行政处罚123005万元。

(五)森林管护工作

全县完成公益林区划小班33542个、面积65.02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38.02万,全部完成公益林小班界定及管护落实。全县无林权纠纷的公益林2015年度生态效益补兑现已全面完成,即共计兑现2015年度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669.03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兑现482.31万元,地方公益林兑现186.72万元。完成全县公益林区划界定数据修正工作,共计清理出公益林区中的非林地10400亩,补充10400亩,相关数据已报省厅并验收合格。全县纳入森林管护总面积为77.13万亩,聘请管护人员135人,其中:专职护常年林员94人,重点管护区护林员7人,县级临时护林员34人。同时,在蚂蝗山、天龙山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区设置管护站聘请专职人员进行专职管护。

(六)"精准扶贫"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项目,助力全县脱贫攻坚。1、通过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造林、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对5个减贫摘帽乡镇共投入资金1210.35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户3865户,涉及贫困户资金253.06万元,户均654.7元;对30个出列乡村投入216.55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户732户,涉及贫困户资金46.54万元,户均635.7元。2、通过产业政策支持对5个减贫摘帽乡镇下达木材采伐指标3.82万方,目前已批采3.1万方,涉及贫困户98户,采伐木材6750方,户均69立方米,户均可收入3万余元;对30出列村批准采伐7033方,涉及贫困户17户,1215方,贫困户户均采伐71.5方,户均可收入3.5万余元。3、按照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求,完成307名贫困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方案编制、公示和初聘工作,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补助为平均每人每年9600元,将带动近千人实现脱贫。4、大力服务木材加工企业,带动就业脱贫。全县18家木材加工企业带动1800人就业,按人均年薪3万元计算,共5400万元,带动1800户人脱贫。二是加大帮扶村帮扶力度。派驻职工44人结对帮扶贫困户44户,90人;协调"一事一议"项目安装路灯76盏,价值26.4328万;出资6.2万元帮扶采芹村街道、公路两旁2公里村寨绿化美化;0.9万元维修采芹村生产主要步道堡坎50米;0.8万元订制采芹村脱贫攻坚等政策宣传栏;1.8万元发展薏仁米种植;4万元发展林下种植节骨茶试验6亩;赠送帮扶村价值0.5万元电脑两台,筹资1.58万元慰问帮扶村困难党员、贫困户48户、计生贫困户4户。三是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铸勤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局班子成员带队多次深入各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帮扶村、各木材加工厂调研,现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职工120人。四是搞好服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做好原入驻企业工作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青钱柳、香榧种植加工企业引进服务工作。五是认真做好以森林公园建设为主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林科所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森林公园进行规划,规划初稿以完成,待审定。抓好春蕾林场森林公园建设,按照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湖南华旅集团及相关部门抓好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管理等服务工作,已经完成春蕾林场森林公园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并派员参加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培训,积极打造森林康养基地。

(七)信访维稳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对信访维稳十分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方案,做好纠纷排查,明确责任,对有上访苗头的对象安排专人看守,坚持24小时轮流看守稳控,确保了重大会议期间无人上访。从大局出发,以和谐稳定为重点,高度重视森工企业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林业部门没有出现干部职工上访的现象,确保了林业系统的和谐稳定。

(八)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铸勤行动"。

按照州、县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林业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铸勤行动"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形成局班子成员带头抓,以上带下、同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全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铸勤行动"贯穿于整个林业工作各个环节,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林业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助推我县林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林业工程项目的有效实施,根据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具体要求,把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和林业下属各专业单位具体实施,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实施单位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各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种苗管理,夯实造林基础林木良种壮苗是造林绿化的物质基础,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的根本保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依托丰富的林木资源优势和种源优势,按照林业产业转型发展的要求,采取定点采种、订单育苗、诚信供苗、良种补贴等种苗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各类林木良种壮苗,切实为造林绿化提供优质的苗木保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我县把造林绿化规划、造林补助标准等张贴到乡镇到村,让林农知晓现行民生林业政策和造林技术规范;另一方面,利用年关外出人员返乡的机会,在全县所有赶集乡镇开展以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为主题的大型林业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栏、手机短信等进行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林业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性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我县又再次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热潮,呈现了政府组织、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大批的造林大户、育苗专家、种植能人及造林绿化合作组织。

(四)项目支撑、调整结构,扩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一直以来,县林业局坚持以项目为支撑,科学谋划全县林种树种发展布局,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加大造林投入,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十二五"以来,加大对楠竹竹笋两用林和红豆杉、榉木等珍稀阔叶树种的培育力度。种植楠竹由370元/亩(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亩,(100亩以上的按1200元/亩),对在竹林内开设生产便道的给予2万元/公里的补助;种植乡土阔叶树或珍稀树种由350元/亩(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亩。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强化造林各个环节质量,加强后续管理,确保了造林质量。二是整合项目资金,抓好示范带动,扩大生态经济两用树种种植面积。通过整合扶贫项目资金,着力抓好油茶、山核桃等乡土树种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全县建有高产油茶示范基地3000亩;山核桃县级示范基地1500亩;竹笋两用林示范基地1400亩;乡土阔叶树和珍稀树种造林基地面积500亩。这些示范基地的建立,带动了广大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林种树种结构的合理调整。

(五)加强调度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为按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针对中央投资项目在生产季节采取日报制,对一般项目实行周报制,并派出人员到各乡镇开展督察,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六)制定政策措施,确保营造林质量为遏制重采轻造、只造不管的现象,助推林业产业发展,我县于2011年出台了《锦屏县迹地更新管理办法》、《锦屏县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技术规程》;2013年县委出台了《锦屏县木材生产经营及迹地更新管理办法》、《锦屏县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六大产业发展的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迹地更新的管理和责任,明确了林业基地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标准。同时每年由县政府把造林任务和迹地更新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把造林和迹地更新任务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目标进行考核。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营造林质量明显提高。

 (七) 切实加大森林防火的督查力度,确保组织领导、宣传动员、防火措施三个到位,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火源管理,增强巡护力量,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林区,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八)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验收符合标准"的要求,确保改革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下隐患。坚持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做好图、文、表、卡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

(九)为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保障木材生产计划的完成。一是加强伐区作业设计管理,确保设计质量;二是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益;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征占用林地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了我县林地林权的管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的职能作用,从重从快的打击涉林刑事、行政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十)在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上:一是林农申请商品材采伐时,必须与县内具有加工资质的企业签订《木材购销合同》;二是简化加工企业县内木材调运手续,由县林业局制定统一的《木材检尺码单》,替代原来的《县内木材运输证》,木材加工企业只要凭林业站开具的《木材检尺码单》就可调材,减少了木材运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结合当前路口多站点少的实际,强化木材运输管理,除在县内出境路口设置固定木材检查站对过境木材进行检查外,成立木材检查流动组,重点加强木材流动检查;四是开展木材经营加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加工行为,引导42家无证加工厂整合重组,建成规模以上4家加工企业(强生木业、三板溪木业、东森木业、锦鑫木业)五是进一步改善基层检查站设施设施建设。完成四湾、岔路两个木材检查站站房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对乌坡、酒厂检查站等检查站进行维修,完善相关办公设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造林用地落实难度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林业产业基地难。目前我县宜林荒山较少,且零星分散,加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是掌握在广大林农手中,广大林农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群众还存在"宁可丢荒也不愿失地"的落后思想,导致林地流转不畅,即使愿意流转,条件也比较苛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规模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受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影响,一些规划范围外的不能享受项目资金补助,一定程度上挫伤群众造林积极性。

(二)营造林资金投入不足,群众营造林积极性不高。营造林资金主要来源于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而且项目资金投入标准较低,除用于购买种苗、肥料等物资费用外,人工费用有限,同时林业又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群众对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国家投入多少钱做多少事的思想,没有真正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一项事业来做,对国家投入的依赖性比较高。

(三)规范使用林地意识不强,林地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建设日益增多。征用占用林地不断增加,受传统意识影响,进一步规范使用林地行为有待加强。

(四)县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小,深加工程度不高,产品粗放,单一,品牌化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木材附加值不高。

(五)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严峻,受气候影响,灾害性天气频发,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形势日趋严峻,病死木逐年递增,发生面积有上升,进一步加重了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大、种类多、地点散,加之防治经费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工作难度大。森防工作依然严峻,火源管理不严,人为引发火灾严重。

(六)林业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林地资源开发利用受限太多,资源优势没能充分转化为经济效益,缺少林业龙头企业的带动,没有聚集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林业产业链。

(七)根据中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2月1日起,全省育林基金实行零征收,减少县财政收入,加大营造林县级配套资金压力。年均减收500万元以上。

(八)、林业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一是机关人员多,乡镇林业干部少。全局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97人(含森林公安、调处办和国有林场),占总编制(206人)的95%,其中行政还超编4人。全县15个乡镇林业站(2012年6月份已"三权"下放到乡镇管理)编制数72人,实有在编人员53人,空编19人,乡镇林业站在编人员仅占县局实有人员的27%。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利于林业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年龄大的、学历低的多,年轻的、专业高学历的少。全局197名干部职工中,50岁以上占40%,有技校生、初中生和小学生,他们年龄大、文化水平低,多数在木材检查站和国有林场工区工作;40岁到49岁的占30%,以省州林校毕业生为主,也有少数本科生和技校生,多数在营林事业单位工作;30到39岁的占10%,多数是专业院校的大学本科专科生;30岁以下的占20%,全部是非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专业不对口,缺乏吃苦精神技术力量出现断层,人员结构亟待平衡、调整。

四、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是在新的起点推进生态文明更加深入的一年,做好全年林业工作,意义重大,责任深远。2017年的林业工作将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总要求,立足我县的比较优势,按照"管住、搞活、有效益、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以"资源增量,林业增效,群众增收"的总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为抓手,大力推进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实施林业产业基地造林10040亩,其中:杉木林12000亩、公益绿化苗木基地40亩;建设钟灵乡林业站站房一栋(300㎡);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30000亩;实施17个村寨(学校)绿化;争取国家各类投入0.4亿元以上;完成林业生产总值达1.61亿元。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以 "铸勤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效能建设,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要求,严格管理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2、依法强化资源管理,巩固生态建设的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扎实推进"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省政府划定生态红线的方案,认真做好我县生态红线细化落地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管护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依法强化林地、湿地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湿地;

二是着力依法加强木材采伐、加工、运输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砍盗伐、非法加工、运输的犯罪行为;

三是着力强化公益林的管理,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兑现公益林生态补偿金;

四是着力狠抓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五是着力加大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

3、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认真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三年规划,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整合各项资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林种结构的调整,大力实施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对楠竹竹笋两用林和红豆杉、榉木等珍稀阔叶树种的培育力度。

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奔小康。2017年完成特色中药材钩藤、金银花、白术等林下种植基地0.86万亩以上;完成土鸡、野鸡、香猪、山羊等林下特色养殖20万只(头)以上。

三是狠抓森林公园的建设,为打造森林康养基地打基础、搭平台、拓空间,促进森林旅游发展。重点是围绕春蕾林场森林公园规划,稳步推进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公园基础条件,提升公园品味;依托隆里古镇的大旅游环境,把春蕾林场省级森林公园打造成集自驾游、森林探险和自然养生为一体的森林康养度假胜地。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促进我县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做大木材精深加工业。在现有加工企业的基础上,强化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通过招商引资抓好当前林产品加工业的上档升位,注重发展市场前景好,就业量大,自动化程度高的林产品加工业。

五是突出林业园区建设理念,推动现代林业的大发展。按照产业发展园区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聚集化的总要求,继续加强我县新化欧阳油茶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大科研力度,做好山核桃、油茶提质增效课题研究

4、狠抓特色绿化苗木花卉基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做好特色绿化花卉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的绿化苗木花卉基地,满足政府实施绿化美化工程的需要,力争五年实现我县绿化苗木花卉自给率达80%;认真抓好绿色通道和重点村寨、景区添绿增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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